今年以来,绍兴市按照 “达标再进位、治气再升级”的决战决胜部署,进一步加大治气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治气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营造最严治气氛围,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2020年1-4月,绍兴PM2.5浓度达到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7%,改善幅度全省第1。
绍兴市委办、办联合出台了《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二十条,首次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体系,明确各区、县(市)党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对本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对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或倒退、改善情况差等情形实施责任追究。
此外,绍兴市越城区出台《空气质量达标进位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并于今年3月率先对空气质量排名落后的8个镇街进行集体约谈。绍兴市柯桥区印发《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纪律》,强化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
配套责任追究办法,出台了《绍兴市2020年打赢蓝天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2020年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治气工作考核。
围绕八大治气攻坚行动,突出对十个重点部门的督考,定期对市级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督查检查整改问题情况等进行考核排名。细化对各地周排名、月通报、年考核的考核规程,每月在绍兴日报公布区、县(市)和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状况。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构建市领导暗访、蓝天办督查、市级部门巡查、县级自查等多层次督查模式,并利用无人机、高空瞭望等手段助力治气督查。
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绍兴日报头版设立“达标进位”典型案例红黑榜,在“绍兴今日焦点”履职不力、敷衍整改等典型问题;采取专题协调、联合约谈等方式督促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借助市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重点领域治气问题的监管。
结合月度空气质量考核结果,对空气质量末位乡镇、区县试行预警提醒,组织专家团队研究分析排名落后乡镇大气污染成因,重点从扬尘污染防治、工业园区治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治气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方案,协助分析空气质量改善潜力,帮助指导靠后区县、基层乡镇有效解决治气困难,提升治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前世死因分析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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