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王琴)记者22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3月16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依法向利用微信平台在朋友圈中销售问题化妆品的廖某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是乐山食药执法部门对微商销售不符定要求的问题化妆品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5年8月18日,西昌市宋某举报投诉,她通过微信向乐山一微商购买的一款女性美乳产品“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涉嫌问题产品,因她在收货后发现批准文号与产品不符。宋某在投诉中只提供该微商的微信号及手机号码,其余没有任何线索。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在两个方向上进行突破,食药执法人员向投诉人宋某索要涉嫌有问题的化妆品,并将该产品依法送至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药部门进行鉴定,同时以顾客、朋友身份加入微商微信朋友圈,对其经营情况(销售品种、范围、数量)进行初步掌握;同时,乐山市安局治安支队负责根据微信号的信息充分挖掘出该微信号主人的真名实姓、性别、居住地点和其他的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3日对微商廖某在乐山某小区的住宅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廖某家查获了一个问题产品的大号空包装箱,包装标示为“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膜”。2月26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依法对微商廖某进行立案。在调查中,微商廖某承认曾于2015年从上家浙江杭州的付爱宝公司以145元/盒的价格购进了64盒“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其中到案发时已以180元/盒的价格销售了45盒。
2016年3月16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廖某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法所得8100元,并处罚款729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390元。
据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办理初步探索出查处微商方面的“四品一械”监管稽查方式方法,标志着乐山市食药执法部门向利用微信平台经营违法违规的“四品一械”产品打响了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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