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运筹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消费心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基础会计、金融概论、企业销售策划、商业银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分销渠道管理、银行营销、服务营销、客户关系管理、定价管理、现代推销技术、营销创新、广告理论与实务、财政与税收、公共关系学、广告沟通、促销管理以及商务礼仪和商务谈判等。
华中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各类中等学校的在职教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应用型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为提高师资水平,为社会广开就业渠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其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各学科发展的*新,培养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达到同层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水平,具有良好品质的人才。
2、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班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1、报名时间:以各省、市、县(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湖北省考生8月底在网名,网址:)。
2、报名地点:网名成功后,于时间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报名(主要对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到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专升本)进行复查,对与入学资格不符的考生,将根据予以清退。
5、各类报到时应按学校和通知要求缴纳学习费用(学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函授教育一般利用寒、暑假集中授课;业余教育一般利用双休日授课,同时自己必须安排充裕的自学和作业时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华中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华中师范大学从1955年就开始举办教育,1958年在武汉开办夜大,是新中国成立后举办高等教育*早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1987年12月设立教育学院,2001年8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是由原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以及各类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全部职能,面向社会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文史类专科:学前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会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
经济管理类本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工程管理、会计学、经济学
为方便深圳学子选择报读“华中师范大学”,选择“百年名校”提升,经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本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在深圳设立“函授站”,主要服务“华中师范大学高考,并授权全面开展高等教育的招生及教学服务。
华中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师范类、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是武汉七校联合办学,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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