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4]442号文《关于核准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募集, 并于2017年3月23日经机构部函[2017]793号《关于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9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2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员。曾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代表人。2014年12月2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董事、中员,教授、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董事,中员,博士,大学院教授、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主编,汤姆森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先生,监事,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员,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大学院、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万晓西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市场开发处及深圳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资金交易中心,南方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首席宏观研究员,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总监、执行总经理,民生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助理兼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07年6月6日至2009年10月20日任南方现金增利货币基金经理。2013年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组长,经济学硕士,中国国籍,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7月16日任嘉实信用债券和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9日任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8日至今任嘉实活期宝货币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1日至今任嘉实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经理,2014年3月17日至今任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经理,2014年6月27日至今任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15年6月25日至今任嘉实快线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嘉实薪金宝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6月19日至今任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3月29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曈先生,硕士研究生,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机构业务部业务经理。2014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2015年1月28日至今任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经理。2015年5月14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1月28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至今任嘉实快线日至今任嘉实现金宝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至今任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今任嘉实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4月13日至今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金灿先生,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Futex Trading Ltd期货交易员、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12年8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现任职于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2015年6月9日至今任嘉实超短债债券和嘉实宝基金经理,2016年1月28日至今任嘉实薪金宝货币基金经理,2016年2月5日至今任嘉实机构快线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7日至今任嘉实增益宝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至今任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今任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6月29日至今任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包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固定收益体系资深基金经理王茜女士、万晓西先生、胡永青先生、以及投资经理王怀震先生、嘉实国际CIO Thomas Kwan先生。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截至2017年0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1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74只,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本基金综合考量市场资金面、存款银行的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等,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根据对市场收益率水平变化趋势的判断,本基金动态调整组合久期,以谋求控制风险,增加或锁定收益。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适当增加组合久期。
本基金根据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情况,结合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期限等因素的分析,以及对整体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银行存款进行投资。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会造成短期内市场失衡;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研究其中的规律,据此调整组合配置,改进操作方法,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报告。
活期存款是具备最高流动性的存款,本基金期望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使本基金达到类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以及更高的收益,因此选择活期存款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刊登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2)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2)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处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9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内。
注2:2017年4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聘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李曈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与基金经理万晓西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注3:2017年5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聘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李金灿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与基金经理万晓西先生、李曈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2%。本基金可以对不同基金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经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如果需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上公告。
目前,本基金设置单一基金份额类别,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若遇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含转出)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含转出)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本基金与嘉实货币A/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货币A/B互转时,不收取转换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含转出)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含转出)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注:嘉实货币、嘉实快线货币基金A、嘉实货币基金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11.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首次披露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至2017年9月29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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