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会议及《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三学”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5]23号)、《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杭法十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30号)和《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领导小组2015年重点任务>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32号)文件有关,推进我市智慧建设运行工作,实现我市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形成智慧的“杭州模式”,加快“美丽杭州”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信息惠家试点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和省级智慧城市专项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我市智慧建设运行。按照“一中心四平台”总体框架,组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搭建城市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公共服务与互动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及政策研究分析平台,并通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的管控智能化、服务人性化、应急快速化、决策科学化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智慧建设运行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应我市“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顶层设计先行,规划好我市智慧发展蓝图,编制市、区两级智慧建设规划,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我市智慧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二)属地为主、市区联动。依托属地力量,充分发挥城区优势,开展智慧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建立高效市区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各城区和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全市域统一行动与分区域运行的有机统一。
(三)标准先导、过程规范。严格过程管理,建立智慧建设、运行标准规范体系,依法依规依标开展智慧建设运行工作。
(四)务实创新、整合共赢。以创新求发展,将务实高效贯穿智慧建设全过程,积极整合管理资源,建立科学的共享机制,实现我市智慧共建共享。
四、主要任务
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智能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依照“实际、实用、实效”要求,合理规划项目,出台项目建设标准,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围绕“智慧杭州”总体要求,推进智能设施、设备在智慧中的应用,着力在城市管理领域预防、管控、解决各类空间、立面、街面的“城市病”,增强和推广为民服务功能的互动亲民功能。本方案重点明确2015年—2016年的工作任务,2016年之后的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具体工作要求及我市智慧工作发展规划另行制定。
(一)做好建设规划编制
2015年6月底前,市委要根据《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我市城市管理实际,编制智慧“一中心四平台”详细规划,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及建设要求;2015年8月底前,其他各城区要结合本地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完成区级智慧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
1.构建“一个中心”,推进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根据智慧推进要求,以现有数字平台为基础,组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通过指挥中心,联结各区、县(市)、各职能部门、服务单位平台,确保信息即时交换、服务即时跟进、问题即时解决。明确指挥中心工作职责,赋予高位协调职能,拓展管理内涵和外延,以智慧项目为导向,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智慧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指导智慧建设运行,发挥智慧效能。
2.搭建“四大平台”,实现重点项目落地
(1)搭建智慧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机器补人”的工作要求,提高城市管理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日常运行管理能力。2015年—2016年先期建设并完成四个重点项目建设。
智慧停车。在现有停车公共泊位(道停车泊位和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共享市建委已接入的其他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扩大充实停车能力。2015年7月底前,完成智慧停车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报批及项目招投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系统的开发测试和城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信息的接入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智慧排水。完成对主城区地下管线、泵站、污水处理厂信息的普查入库工作,摸清排水设施家底,完成资料建库。排水泵站,逐步应用智慧设备,实现雨、污水管网在地理信息系统上的综合展示、查询、分析、更新,泵站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时管理。2015年7月底前,完成主次干道下排水管线普查,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水设施普查,完成资料建库。2016年7月底前开展区级泵站及智慧设备建设,2016年年底前完成区级泵站并接入系统平台。
智慧街面管控。整合街面序化信息,共享、、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管理信息,提高街面序化管理的针对性,同时利用智能视频等先进技术及现有街面实景影像系统,实现对街面状态的实时和实时,加快应急反应和处置力度,提升管理效率。2015年5月底前,完成智慧街面管控系统的开发和试用,并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2015年8月底前,在下城区全面应用系统,实现业务智慧分析、预警和综合监管,2015年年底前,其他城区逐步推广应用系统。
智慧亮灯。利用远程智能技术,全面掌握全市灯照明运行状态,实现对全市灯照明的远程操控、电量监测、故障报警等功能,促进灯节能和高效运维。同时,积极探索基于灯网络资源建设免费WIFI和汽车充电桩等开发运用。2015年底前,扩大灯范围,实施对沿西湖景区、钱江两岸、城市高架、重点窗口景观亮灯的应急调控。积极开展基于灯网络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试点,整合电动汽车充电、无线Wifi、无线视频、多信息发布、RFID地理信息识别等功能。2016年底前,升级现有城市照明管控平台;建全智慧照明区域灯光调控系统,根据周边自然亮度的强弱,实施重要窗口、商圈等区域内的灯自动启闭,点位100处,优化城市照明服务,提高照明绩效。
(2)搭建智慧公共服务与互动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建设面向市民和游客的便民服务及互动平台,实现市民与的双向互动,引导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方向转变。
2015年—2016年重点完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公共自行车、完善停车、新增在线互动投票等3-5项实用的服务内容,引导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对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满意度。2015年6月底前,各有关城区和单位提供公共自行车和停车泊位点位信息,2015年9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接入公共自行车实施租用情况数据,实现功能升级。2016年年底前,根据建设“两美浙江”、打造“美丽杭州”要求及智慧发展规划,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
(3)搭建智慧应急指挥平台。在城区防汛抗台、防冻抗雪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借助视频及融合通讯等技术,实现在紧急状态下实时掌握现场情况,实施有效的指挥与调度。
2015年—2016年重点建成综合指挥系统,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实现对城市日常管理、突发事件、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和问题的综合指挥。2015年年底前,完成各城区和建委视频的接入,2016年7月底前,完成、部门的视频接入,同时在部分重点区域新建视频点。通过整合视频资源,实现对重点保障区域的全方位即时有效的。
(4)搭策研究分析平台。引入“大数据”技术,深入分析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挖掘城市运行的内在规律和特征,实现提前预警,推进城市治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2015年—2016年重点充实集约化展示平台功能,强化平台推广应用,完业分析评价和城市管理数据挖掘功能,为城市管理策决提供依据。2015年7月底前,扩展集约化信息展示平台,充实数字、行政执法、停车监管等行业专题;2015年年底前,向各城区推广平台应用。2016年7月底前,根据“美丽杭州”保障要求,完业运行分析评价功能,2016年12月底前,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数据挖掘功能。
五、职责分工
市委负责我市智慧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各城区(管委会)做好区级规划编制;负责智慧“一中心四平台”重点项目的系统建设、运行、提升和业务指导;负责智慧重点项目建设标准、运行规范的制定,指导城区项目建设运行,并做好推广应用;负责建立城区和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我市智慧建设运行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数据的汇集和共享。
市建委负责出台公共停车场实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督促城区和部门在新建公共停车场时落实相关标准;负责将现有工地视频接入智慧应急指挥系统,并根据工作需要控制权限;负责现有排水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数据的提供。
市和市局负责现有治安和交通视频的共享和接入,并根据智慧工作需要控制权限,市委委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市局负责对外专用停车场数据采集标准的制定,督促对外专用停车场数据的共享和接入,开展面屏的建设,并提供备案对外专用停车场静态和动态泊位数据。
市环保局负责排污企业基础数据的提供及河道水质动态监测数据的实时接入 。
市规划局负责现有排水地下管线普查数据以及河道等规划数据的提供。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共享沿街商户相关管理信息。
市城投集团负责现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信息及实时租用情况的接入;负责污水(主干)管线数据的提供及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的动态数据接入。
市供电公司、市钱江新委会和西湖电子集团负责灯及灯免费WIFI、汽车充电桩等项目试点工作。
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组建,明确三定职责和人员编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
市发改委负责智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市委、市财政局探索PPP模式在智慧建设运行中的运用。
市电子政务办牵头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基础资源的整合,建立“统一管理”和“分类共享”的数据中心,建立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的归集和利用。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智慧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保障,会同市委、市发改委做好PPP模式在智慧建设运行中的探索。
市综合考评办负责将智慧建设运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对各城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
各城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智慧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组建区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明确三定职责和人员编制;负责按照市级制定的建设和运行标准,开展区级智慧重点项目的建设运行,落实资源整合、立项审批、经费保障、技术支撑及PPP模式探索等工作,并建立智慧建设运行各项工作机制;负责智慧项目建成后区级相关业务数据的接入和系统的应用推广。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和泊位点相关数据的接入,负责城区现有视频的接入并控制权限;负责根据建设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要求,完成对重点区域视频的覆盖和接入;负责辖区内雨水、污水(支小)管线的数据普查及接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智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智慧建设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牵头开展日常工作;各城区成立区智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智慧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并明确属地街镇和区有关部门的职责。
(二)强化沟通协调。在市、区智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市、区智慧推进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协同解决工作难题,确保智慧建设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定期智慧建设运行情况,量化各城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工作不主动、配合不积极的城区和部门实行专题通报。
(四)强化宣传。结合习总对我省数字工作批示十周年及建设“两美浙江”、打造“美丽杭州”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强化智慧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全面推进我市智慧建设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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