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经历了一整年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特别是P2P已从此前的生长,逐渐进入到更加集中化和有序发展的轨道。2015年被称作P2P的监管元年,三大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年末监管细则的即将落地,整个行业都在向良性的方向发展。尽管,洗牌的过程难免会到部分投资人的利益,但在国家整体经济下滑,鼓励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当下,P2P作为有效的投融资平台,将继续被关注和鼓励。临近年末,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2015年P2P行业十大事件。
2015年1月,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将原有27个部门分拆、合并成立23个部门,其中,新设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P2P网贷将划归至该部门监管,原贵州银监局局长李均锋出任普惠金融部主任。银监会此举,也意味着将P2P监管细则的出台提上了议程。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其中,明确了P2P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相关司释规范。也了个体网络借贷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强调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而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在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资金存管的要求,此后多家P2P平台纷纷宣布与银行就资金存管达成合作。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2月24日,至少有25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超过70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不过,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目前仍不超过10家,其中包括积木盒子、德众金融、口贷网等少数平台,其银行存管系统已正式上线。
而作为最早涉及P2P银行托管业务的民生银行,也因其进度缓慢、服务差、开发周期长而受到平台吐槽。
2015年8月6日,最高发布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明确P2P责任。其中,按照《》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责任,如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或者有其他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责任。
自此之后,P2P平台去化引发议题,而引入保险公司则成了P2P平台新的方向。此外,过往常见的与相关的字眼,也在平台公告上逐渐消失。受此影响,平台在P2P广告审核方面也将审核标准提高了不少,有的甚至命令。
2015年8月12日,米缸金融与天安财险在钓鱼台召开发布会,宣布达成履约保险合作,未来,凡投资人在米缸金融平台购买经天安财险承保的理财产品,将获得由天安财险出具的本息保障的保单,一旦发生逾期情况,由天安财险进行本息赔付。据报道称,这是“P2P+履约保险”的首次实施,不同于财产险、意外险等其他保险类型,履约保险线P安全问题。天安财险副总裁生表示,能够线P平台投资者提供安全保障的险种只有“履约保险”
2015年9月15日,陆金所宣布启用新域名并打出“域名更简短,投资更简单”的广告语,据爆料,该域名的收购价格达到千万级别。
2015年10月13日,人人贷在其五周年暨理财端品牌升级发布会上宣布启用全新域名。据悉,该域名价值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000万元),成为全球第七贵的域名。
尽管P2P行业多达近3000家平台的规模,但多数实力较弱的小平台仍然苦苦挣扎在线边缘。而一下有实力的平台已经开始烧钱拼品牌,拼软实力。P2P呈两级分化,行业“马太效应”愈发明显。
2015年9月,“资产配置荒”风暴席卷整个市场,而同期,网贷行业成交量却不断刷新纪录。据网贷之家9月月据显示,9月网贷行业单月成交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是去年同期的4.39倍。在“资产配置荒”已然来袭的大背景下,从配置的角度而言,很多资金在寻找更多的投资渠道,P2P网贷也成为了很多人的投资目标。但受到“资产配置荒”的影响,P2P资产端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平台对资产端的项目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业内人士表示,P2P投资的逾期风险,80%来自于资产端的项目质量,项目是否优质直接决定了平台的逾期和坏账情况,优质资产的争夺愈加白刃化。诸多P2P平台开始与上市央企开展资产端合作,以取得央企背书。如米缸金融、凤凰金融与中信保理的合作等。
2015年12月,X租宝事件将P2P行业闹得满城风雨,近百万投资人几百亿本金受损,一时哀鸿遍野。X租宝事件后,P2P投资人为稳妥起见,纷纷提现撤资,大规模的资金挤兑,使得诸多平台倒闭破产。
2015年12月18日,宜信旗下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成为国内P2P网贷赴美上市第一股,也是继LendingClub之后全球第二家在美国实现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但与LC上市后股价飙升不同的是,宜人贷首日即遭破发。
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国内P2P海外上市,更多地是满足“抢占P2P中国第一股”的营销需求。而上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平台安全透明度,但“上市不等于安全”,风控才是安全的关键。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网贷业务的主要监管措施有三项,即一是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二是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三是借款集中度风险。
首先,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管理,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性行为。同时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其次,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
再者,借款集中度风险。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借款人在网贷机构上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应当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清晰的监管政策落地,将有助于整个行业正本清源、优胜劣汰,在投资者的权益,迎来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作者:傅睿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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