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各行业根据工伤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而根据现行,广东省本级统筹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分别为0.15%、0.3%、0.45%、0.6%、0.72%、0.8%、0.9%、1.0%(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而根据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基准费率调整为一类行业0.15%、二至八类行业0.30%,即三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均有下调。执行期从2018年1月1日起至另有时为止。
在基准费率基础上,缴费率还将根据《工伤保险省本级统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浮动,此管理办法拟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用人单位上一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可进行上下浮动。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在上一个年度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较少,缴费率就有可能进一步下调。
同时,缴费率的浮动还与安全生产挂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可享受一次再下浮两个档次费率优待(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其他等级的,可享受一次再下浮一个档次费率优待(需申请);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的,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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