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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类别:行业新闻 日期:2018-12-15 2:43:59 人气: 来源:

  为切实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的工作要求,我局于今年3月部署开展了2011年全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以下简称“自查自纠”),部分公司查实了违规问题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效。为巩固自查自纠,结合2011年山东保险业继续深入开展“制度落实年”暨创建“三铁”行业活动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各公司要对照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中介业务领域的管理漏洞,依据保监会及山东保监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

  二、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各公司要严格执忽悠美女老板结局行保监会及我局各项中介业务监管要求,杜绝虚构中介业务、违法套取资金的行为,确保保险业务和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省级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中介业务的管理责任,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省级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分支机构在中介业务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内部问责,对相关分支机构及各级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报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各公司应将近年来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总公司、省公司制定的中介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文本应作为附件报送(请同时向我局发送报告电子版)。如制度发生变更或建立新制度,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局中介处报备。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http://cdgw.hengpunai.cn:2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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