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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诉每日经济新闻侵权获赔150万 后者发声明将上诉

类别:今日焦点 日期:2018-12-10 5:35:02 人气: 来源:

  网9月20日电(记者 高鑫)历时一年半的审理, 360公司起诉《每日经济新闻》相关报道侵害其商誉一案,昨天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涉案报道文中语言带有强烈主观感彩和尖锐性,已明显超出新闻从事正常性报道时应把握的限度,构成对360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令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150万元。

  360公司起诉称,2013年2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第1-5版发布《360黑匣子之谜——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系列专题报道,用大量篇幅原告旗下多个产品的安全性,且文中所谓的调查没有任何权威技术认证,也没有任何相关的。该报道还发布在每经网首页,后在网络上广泛,极大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美誉度,给原告造成极大损失。请求判令被告上海经闻文化有限公司(每经网实际经营者,简称经闻公司)和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有限公司(《每日经济新闻》发行方,简称每经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0万元。

  庭审中,每经公司辩称,其发布涉案报道主观上没有,客观上没有虚构,并无不当。经闻公司称,涉案报道是每经公司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而采编的质疑、性报道,未超出监督的合理梦见放鞭炮限度,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意图;涉案报道涉及的主要事实属实,非虚构或事实,不构成侵权;其未参与报道的采编和刊发,仅是涉案报道的网络转载者,即使涉案报道却有不当,亦不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不论是涉案报道的大标题《360黑匣子之谜——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小标题“互联网的癌细胞”、“工蜂般盗取用户信息”,还是文中使用的“癌性基因”、“”、“同行的基本权益,地行业规则”、“癌式扩张”等词语,都明显超出了新闻从事正常的性报道时应把握的限度,超出了善意的公平评论的范畴。因此,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

  法院在判决中还指出,涉案报道中在对360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技术手段的分析及得出的结论缺乏权威性,且在选取之前报道时仅选择了对原告不利的负面报道,存在一定倾向性,有违新闻报道全面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客观反映事实的原则,在此基础上以确定性、性口吻陈述相关结论,系对片面事实的夸大,必然会对原告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据悉,该案宣判后,《每日经济新闻》在其微博上发表声明称,一审判决内容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将提起上诉。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http://cdgw.hengpunai.cn:2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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