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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征求意见稿发布:“央妈”新规碍着谁

类别:微商企业 日期:2015-8-22 17:15:30 人气: 来源:

  团购

  IT时报记者 潘少颖 吴雨欣

  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一出,马上就引来了铺天盖地的争论。支付账户超过限额要用银行网关、快捷支付金额要在200元以下、要用五证来证明“我是我”因此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

  第三方支付公司担心被戴上了“紧箍咒”,而消费者也担心会平添诸多“麻烦”,曾经便捷的支付服务不能再便捷。为此,《IT时报》记者采访了从个人到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内的多方人士,来看看“央妈”这次究竟碍着谁了?

  人群:普通网民

  影响:需要证明“我是我” 隐私泄露风险增加

  “我的支付宝和微信账户是否需要补充资料证明我就是我?会变得麻烦吗?”在上海市民曾先生看来,征求意见稿或将给自己的日常生活带来不小的改变。

  开户是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基础,户都开不了,谈服务就是白搭,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第9条和第16条可谓重中之重。简单来说,就是以后个人客户想要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上开个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需要五个机构证明,这些证件需要是、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件。如果意见稿最终施行,已经注册的账户,如果不满足这些的,也需要补充这些身份验证材料。

  “我如果没有交过社保、没有税单,估计是凑不齐这些证明的。如果仅仅想剁手,也至少要通过三个(含)以上、五个以下的外部渠道交叉认证你是你,才能开设消费类账户。”曾先生对此表示出了担忧。

  而对支付机构来说,这也是一件烦心事。一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几乎所有支付机构的验证方式都达不到新规的要求。“增加交叉验证意味着成本的升高,而且,在很多农村地区,不仅银行网点少,其社保、工商、税务等信息也并未全部联网,一旦验证渠道增加,估计要让第三方比如征信机构协助,也会产生费用,再深一点说,这似乎和普惠金融背道而驰。”

  让曾先生担忧的不仅仅是开户的麻烦,更重要的是安全。“原本我只要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现在连我的税单、学历证书等都要提交了,这也意味着我更多的信息要被第三方支付公司所掌握,我证明我是我了,那第三方支付公司能我的信息安全吗?”

  在《征求意见稿》中,记者看到也明确了客户数据的采集和使用规范,支付机构不得向本机构以外的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客户信息。但是,如何真正用户的信息不被泄露,尚无详细的说法。

  人群:网购一族、投资者

  影响:支付变麻烦了就怕消费者望而却步

  让消费者头疼的,不仅是开证明,还有支付限额。《征求意见稿》第28条指出第三方支付单个客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转账)。意思是若消费低于5000元,可直接支付宝支付,若高于5000元,超出的部分则要经过银行账户,通过支付机构跳转的银行网关和快捷支付支付。这对于已经习惯使用第三方支付的用户来说,给《征求意见稿》差评也是意料之中,但也有部分用户表示,如果可以让个人资金更加安全,程序麻烦点也能接受。

  双乾支付COO从利波告诉《IT时报》记者:“限额会影响到大部分的数码、家电消费者及互联网金融投资人,我们曾遇到过许多因为U盾网银支付体验差而导致的消费者取消付款的例子。”另据乾多多网贷托管系统数据统计,90%的投资人在投资1年后,单笔投资额会在5000元以上;交易数据则显示,40岁以上的用户基本不会使用U盾网银支付,多使用账户余额及快捷支付。

  一些淘宝店主及微商则对《征求意见稿》中“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的表示担心。他们认为,一些消费者很可能在超过1000元限额后,因申请二类要素验证和使用银行网关支付太麻烦而取消订单,导致销量下降。而一些喜欢网购的消费者则向记者表示,以后网购平台举办秒抢活动,手慢的网银还没打开,东西就已经没了。

  人群:淘宝卖家

  影响:与大额转账支付说再见

  “我还能收到多少次微信转账?”在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市民刘小姐看到微信里一位朋友给她转账时,发出了这样的慨叹。

  超过200元的交易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这意味着过年发个200元以上的微信红包,还需要多一重来自银行的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让一些经常需要转账的消费者伤透了脑筋,尤其是一些生意场上的人士。

  一位微商告诉《IT时报》记者,微商无论是向上家拿货还是接受买家支付,均采用微信转账的方式。一旦不能通过支付渠道转账,交易量小的,成本增加可以忽略不计,交易量大,将会增加成本,这个成本亦包括时间及人力,淘宝及其它电商商户亦是如此。据记者了解,几乎所有的淘宝店主均会使用支付宝向员工发放工资。

  支付宝等向来是被认为免费跨行转账的好渠道,而无论是网银还是柜台,跨行转账都需要收取一定的转账服务费。以招商银行为例,同城跨行按转账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2元,最高50元;异地则收取1%的服务费,最低10元,最高25元;网上银行的同城跨行转账是2元每笔,异地跨行转账收费比例也是1%,最低10元,最高50元。工商银行的收费标准较统一,除电子速汇打九折外,同城、异地及网上银行的跨行转账服务费均是转款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除服务费外,到柜台或者ATM机转账要排队也是用户头疼的问题。

  “以后再转账,用户怕是要缴纳一笔手续费了吧,成本又高了。”刘小姐如是说。

  人群:第三方支付公司

  影响:价格战在所难免

  除了对个人客户的影响,《征求意见稿》对企业也有比较大的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第三方支付公司。

  在评论员范子军看来,《征求意见稿》就是要资金在第三方平台的滞留。“倘若出于防控风险角度加以当然不难理解,但第三方支付平台之所以能够给客户提供便利、让利服务,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拓宽对平台资金应用渠道而产生的收益,一个没有收益来源的纯支付平台,还能拿什么支撑自己的发展?截断这一来源无异于置其于死地。”

  央行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纯通道定位,支付公司当然不甘束手就擒。在从利波看来,未来,支付公司将打响一场价格战。“支付公司发展到现在已经由单纯的银行通道模式进化为解决方案模式,其解决方案为电商、互联网金融、物流多个行业在时间、成本方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如果再转回支付公司之处的银行渠道,支付公司唯一能做的就是价格战,不拼产品和服务,谁的通道成本便宜,谁就有市场。最终影响的不止支付公司一方,用户体验和商家成本都会有不利影响。”

  对于通道价格战,有业内人士预测,支付宝和微信有庞大的注册用户,不会加入价格战,除了这两家支付公司,剩下的都会加入价格战。

  易观国际分析师马韬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回归通道本职而不是变成银行。“届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沉淀资金将减少,利息收入也会减少,单纯的支付业务利润率低下,大的支付机构向 平台型(如扩展征信、互联网信贷等)方向发展,通过增值服务收费。小型机构的会更加困难,行业将面临整合。而相反,银行将会获取更多的交易信息流和沉淀资金。”

  人群:P2P平台

  影响:银行不待见 小平台或将“无家可归”

  就在《征求意见稿》出台的一周前,一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让第三方支付公司如坐针毡,因为指导意见中提到P2P平台的资金托管将不让第三方支付插手。而《征求意见稿》和指导意见有着同样的定位,“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它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言外之意就是P2P平台要寻求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方。

  看似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但在马韬看来,P2P平台也将迎来一轮洗牌。“对于P2P平台而言,其资金托管业务成本将上升,因为商业银行间的结算均要通过央行结算系统,其成本要高于第三方支付。不仅如此,银行对于合作平台要比第三方支付公司严格很多,一些规模较小的平台如果达不到银行的要求,会面临找不到托管银行的风险,而违规自建资金池、不找第三方托管平台的P2P机构则会受到监管压力,利润也会缩水。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业大浪淘沙进程将加快。”

  拍拍贷CEO张俊对此也有同样的看法,“多出的成本对于成熟的P2P平台来说可以接受,但对于新成立或规模小的P2P平台而言,银行托管资金的成本负担较重。对于运营欠规范的平台而言,风控成本也会增加,因为银行在对接P2P时,对平台的风控要求较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P2P平台表示,《征求意见稿》将会降低行业非法集资、挪用资金的风险。“若将来P2P行业均采用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机构,违规平台的监管压力和市场压力必将加大,合规平台将在大浪淘沙之后凸显优势。”你我贷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时报观点

  创新考卷越来越难了

  相信目前央行仍在试探和分析严厉监管带来的利弊,央行不会将我国金融市场置于一个垄断、创新受限的大中。只不过,央行出给互联网金融创新考卷越来越难了。

  2012年1月,《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首次面向征求意见,如今三年多过去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也已经是第四个版本了。回看历次《意见稿》,央行始终初心不改,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紧箍咒可谓越念越紧。

  对于这次《征求意见稿》的讨论,网友用自己的智慧给予了积极响应,出现了不少神段,比如“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就在电脑前,却不能卖货给你!”“亲妈都没管我每天花多少钱,央行这是比亲妈还亲呢!”

  记者很想听听受影响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想法,可是不少公司却表示正在研究,或者表示会遵守相关的,颇有无奈之感。支付宝发言人在回应此次《征求意见稿》时强调,第三方支付是一个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望行业监管应不断和进步。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这次《征求意见稿》有一刀切的含义,了第三方支付发展的步伐,或许会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绊脚石”。

  央行的用意很明显,依靠政策调控划分市场,让第三方支付机构继续作为为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者而非取代者存在,因为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创新频频绕过银联、银行时,金融系统势必受到冲击,传统机构迎接的速度还没那么快,需要一个喘息的机会。

  “央妈”不愧是“央妈”,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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