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微商企业 > 正文

财经·动态)8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未获续展

类别:微商企业 日期:2017-11-28 18:39:23 人气: 来源:

  7月2日电 记者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人民银行决定对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等8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予续展。 记者了解到,这8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均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上海市)。该公司多年未实质开展业务,持续亏损,截至2016年末累计亏损9082.86万元,占实缴货币资本的60.55%。 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陕西省)。监管部门在2015年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3393.73万元,并造成备付金缺口2325.04万元,严重危害客户资金安全。 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市)。该公司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违规变更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均未按报监管部门核准。 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市)。该公司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2013年以来,该公司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僵尸”企业。 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西省)。支付业务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和信息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核心业务系统外包且外包服务合同过期,支付业务连续性风险较大。 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省)。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于“僵尸”企业。 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安徽省)。2015年,该公司擅自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时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湖南省)。2013年,该公司擅自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2015年该公司挪用214.93万元客户备付金,2016年再次发现该公司挪用64.05万元客户备付金,侵害消费者权益。(完)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微商网络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