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炉。其中透露,2017~2020年,全省将通过“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创业主体40万个以上,发放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
通过“贷免扶补”、创业贷款、3万元~5万元无偿创业资金资助、2000~5000元创业场租、网店资金补贴等政策对“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休学创业的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大学生创业群体实施创业扶持。
支持各地以“公司++农户”等形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按给予建设资金补助。组织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与各类创业园区开展项目对接,提供办公场所等扶持,降低返乡创业成本。加大“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对农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创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吸引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以全省各地特色产品为重点,借助“互联网+创业”思维,建设“云南人社众创网”和云南人社众创网“一县一品”创业帮扶体验中心,大力推进全省“一县一品”网络特色馆和微信号建设,对成功开办“一县一品”淘宝店并实现销售的创业团队,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拓宽创业扶持渠道。
同时,结合省委、省扶贫攻坚任务,支持贫困人口依托当地特色产业,成立种植、养殖等农业合作社,以“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开展创业脱贫,对贫困地区个人创业贷款,给予3年期财政全额贴息。
通过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离岗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科技创业人员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3年),按保留档案工资关系,纳入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惩等人事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所获收益用于励科研负责人、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60%。对离岗创业人员优先给予创业贷款支持。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将我省“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期限由两年延长到3年,拓宽政策扶持对象范围,使“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政策扶持人员类别从6类扩大到9类。
对自主创业的失业职工,提供创业培训、指导、贷款支持,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园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人员,按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企业和失业职工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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