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全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暨市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明确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将从源头、示范、监管和体制机制入手,打造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防护链,全力为湘潭市“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湘潭市经济建设的稳步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湘潭市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2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园8家,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4个,省、市级蔬菜标准园21家,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3个,省级特色示范园10家,省级绿色食品示范4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4家,市级示范学校7家。
今年湘潭市将以全面开展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店等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指导韶山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并推动湘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夯实基层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安全满意度。
去年针对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非法添加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由市食安委(办)牵头,组织食药监局、农委、畜牧、综治、教育、、卫计、工商、等多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苗”、“护老”、肉及肉制品、小餐饮、畜禽水产品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查办各类食品违法违规案件300余件,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户47户,违法违规小餐饮178家,捣毁制假售假34个。
湘潭市食品产业总体“小散乱”,数量大、主体多,加之市场秩序不规范等大影响,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假冒伪劣情形,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老年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农村食品安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国务院食安委和省食安委食品安全督查过程中,指出湘潭市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等问题。
今年,湘潭市将全面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领域,进一步破解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组织开展非法屠宰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抗菌药、禁用化合物、农资打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对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茶叶、白酒、水产制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米粉、炒货食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护源”行动,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护老”行动,严厉打击“会销”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今年湘潭市将重点落实市的民生实事工程,全面清理整治豆制品、米粉、炒货等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管、全过程追溯、全方位提升、全行业自律”机制,严厉打击豆制品、米粉、炒货等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食药监部门介绍,湘潭市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培育一批企业,推动豆制品、米粉、炒货集中生产加工。同时,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督抽检力度,拟计划监督抽检豆制品、米粉、炒货45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对米粉、炒货生产加工小作坊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此外,还将通过严格执法和市场规划布局的引导,促进监管对象的供给侧,淘汰小、散、乱,扶持壮大规范化规模化企业。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同时,今年湘潭市将全面搭建食品安全防护网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如将探索建立第三方巡查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第三方巡查队伍,为弥补现阶段监管人员与技术人员不足,解决监管力量薄弱的难题,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快推进盐业体制,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强化食盐安全监管,充实食盐监管力量,并严格落实“三化”(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此外,根据市委、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湘潭市还将建立食品安全督导考核常态化机制,市食安办将联合市委督查室、市督查室定期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各级党委及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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