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真实献妻经历
DoNews12月27日消息 (记者 费倩文)因、、含有、贬损竞争对手的虚假、性信息,获得竞争优势地位及不当利益,近日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市海淀区一审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今日头条”)损失25万元。
今日头条认为,百度公司作为与其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设立这一专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虚假信息或者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上述,经营者对于他人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并非不能评论或者,但评论或者必须有正当目的,必须客观、真实、公允和中立,不能和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今日头条诉称,百度公司通过组织和利用他人、、虚假和带有性的信息,并将上述虚假信息以专题栏目的形式发布在其网站及手机“百度”APP,主观上是明显故意且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百度公司通过和虚假信息的方式,对今日头条进行、贬损,一方面相关,使今日头条在相关特别是网络用户中的正面评价和关注度降低,进而削弱了今日头条的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百度公司通过贬损、今日头条的方式来强化其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提升其自身在互联网市场上的占有率,从而获得竞争优势地位及不当利益。
今日头条认为,百度公司的上述行为,已对今日头条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构成了商业。故诉至法院,要求百度公司停止、、含有、贬损今日头条的虚假、性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百度公司与今日头条存在竞争关系,百度公司涉案专题内容,包括了虚假信息及性信息两大部分。从涉案专题的题目设置、导语文风到子专题的题目设置及文章选取上看,均是针对今日头条负面性的评价引导。
法院判决:百度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专题;并在“百度网”及手机“百度”APP首页置顶连续七日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今日头条经济损失25万元及支出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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