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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受理原告冯舒微诉被告广州华胜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宏星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新成实业有限公司、冯玲玲、吕戈杰、杨晓玲、杨晓晖、深圳市凯铭电气照明有限公司、谢秉政、王细华、第三人杰晖融资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一在抽逃出资600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二在抽逃出资360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三在抽逃出资600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四在抽逃出资630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五在抽逃出资500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六在抽逃出资495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七在抽逃出资3500万元本息范围内、被告八在抽逃出资24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第三人应的欠款本金人民币6380666元、相应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以6380666元为本金,从2012年6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上述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5月31日为5659877.61元)及案件受理费用78350.34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共计约12118893.95元。2、林心如王力宏吻戏被告一至被告八就上述第一项请求所确定的赔偿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九对被告四上述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十对上述第一项请求所确定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本院经审查,依法作出裁定,冻结被告冯玲玲、谢秉政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0768125.83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因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3月30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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