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猪怕壮,微商走起心来不重样。最近小川(微信号:青眼)刷朋友圈时,看到下面这款抑菌漱口水。就想,难道作家莫言开始做日化用品了?于是赶紧上中国商标网一探究竟。
按照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口腔护理用品被纳入了化妆品范畴。
因此,漱口水商标应该归属于3类即化妆品类。小川通过在中国商标网搜索莫言二字,还线类莫言商标。它的持有者属于高密莫言文化有限公司,注册人为莫言女儿管笑笑。
为进一步求证莫言抑菌漱口水是否跟作家莫言存在联系,小川(微信号:青眼)拨打了高密莫言文化有限公司留下的企业注册电话,但显示该号码不存在。给该公司发送的电子邮件,截止发稿前也未收到回复。
而据莫言抑菌漱口水包装标注的广州雨晓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小川(微信号:青眼)查到这样一篇微信公号文章。文章里提到的“侯博士”公司早在2005年也申请注册了一个莫言商标,可该商标属适用于药品类的5类商标。
维基解密黄菊内幕
为此,小川(微信号:青眼)电话咨询了武汉工商局商标处,得到的答复是:“商标要严格按照注册范围进行使用。如果不按照注册范围使用了,则不受法律。”
也就是说,这款莫言抑菌漱口水如果在没得到高密莫言文化有限公司的授权情况下使用,存在侵权风险。而依照我国《商标法》相关,“在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8种情形中,并不包括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注册名人姓名商标并不违法。”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利用名人作为商标品牌随意而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虽然《商标法》对人的名字没有特别,但根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如果商家利用名人作商标品牌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及存在消费者的行为,名人可以姓名权的方式发起诉讼,进行。”
不过,这款洗发水确实请了周润发做代言。通过润发一语双关,实现了名人和品牌的有效结合,堪称经典。至于能否缘系100年,只能交给时间去证明了。
如果用完美来形容百年润发,那借张艺谋注册的张一摩化妆品就有点摸不着头脑了。看看张艺谋那张被《红高粱》浸透过的脸,这款产品也不好意思问世了。
据晚报一篇文章显示,2003年,杨某根据知名主持人孟广美的名字注册了“梦光美”商标,但和“张一摩”一样,“梦光美”也只有商标不见产品问世。
另外,小川(微信号:青眼)查到有个归类于“美容院、保健、按摩、园艺”的梅艳芳菲商标在转让,有接盘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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