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环保厅联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出台相关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环保监管领域涉企信息互动共享。
通知要求,工商部门要将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和变更、注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实时传输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供环保部门查询、下载和使用。
工商部门还要将从事废物经营、拆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娱乐场所经营的企业登记信息,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精准推送,告知同级环保部门。
同时,环保部门要分级向同级的工商与市场监督部门及时推送、归集监管的涉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企业监管等信息。
江苏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环保和工商部门信息利用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还将进一步强化对环保监管领域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环保领域精准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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